深圳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最新办事指南
注意事项: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应通过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同监管电子平台(http://203.91.57.46:9080/szyj/)网上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企业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该预受理号。
备案时应一并提交含有“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内容(含附件)的电子文档(Excel形式)
申报材料 | 申报材料要求 | 备注 |
1.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 备案表中“产品名称(体外诊断试剂为产品分类名称,以下同)”、“产品描述”和“预期用途”应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和相应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相应内容一致。其中,产品名称应当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应当与目录所列内容相同或者少于目录内容。(备案人名称、注册地址应与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 提交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并在电子平台中扫描上传。 |
2.安全风险分析报告 | 1.应按照YY 0316《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有关要求编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预期用途和与安全性有关特征的判定、危害的判定、估计每个危害处境的风险;对每个已判定的危害处境,评价和决定是否需要降低风险;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和验证结果,必要时应引用检测和评价性报告;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等,形成风险管理报告。 2.体外诊断试剂应对产品寿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从预期用途、可能的使用错误、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已知和可预见的危害等方面的判定及对患者风险的估计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及相应的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形成风险管理报告。 | 提交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
3.产品技术要求 | 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编制。 | 提交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
4.产品检验报告 | 应为产品的全性能自检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检验的产品应当具有典型性。 | 提交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
5.临床评价资料 | 1.详述产品预期用途,包括产品所提供的功能,并可描述其适用的医疗阶段(如治疗后的监测、康复等),目标用户及其操作该产品应具备的技能/知识/培训;预期与其组合使用的器械。 2.详述产品预期使用环境,包括该产品预期使用的地点如医院、医疗/临床实验室、救护车、家庭等,以及可能会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功率、压力、移动等)。 3.详述产品适用人群,包括目标患者人群的信息(如成人、儿童或新生儿),患者选择标准的信息,以及使用过程中需要监测的参数、考虑的因素。 4.详述产品禁忌症,如适用,应明确说明该器械禁止使用的疾病或情况。 5.已上市同类产品临床使用情况的比对说明。 6.同类产品不良事件情况说明。 | 提交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
6.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 | 1.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应法规规定。 2.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并参考有关技术指导原则编写产品说明书。 | 提交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
7.生产制造信息 | 1.对生产过程相关情况的概述。无源医疗器械应明确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注明关键工艺和特殊工艺。有源医疗器械应提供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的描述性资料,可采用流程图的形式,是生产过程的概述。体外诊断试剂应概述主要生产工艺,包括:固相载体、显色系统等的描述及确定依据,反应体系包括样本采集及处理、样本要求、样本用量、试剂用量、反应条件、校准方法(如果需要)、质控方法等。 2.应概述研制、生产场地的实际情况。 | 提交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
8.证明性文件 |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信息(均应在有效期内)。 | 由审查机关网上查询打印。 |
9.符合性声明 | 1.声明符合医疗器械备案相关要求; 2.声明本产品符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或相应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有关内容; 3.声明本产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符合标准的清单; 4.声明所提交备案资料的真实性。 | 提交原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并在电子平台中扫描上传。 |
备注: 一、备案资料完整齐备。备案表填写完整。备案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形式要求的,当场予以备案,并提供备案人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的备案凭证。 二、各项文件除证明性文件外均应以中文形式提供。如证明性文件为外文形式还应提供中文译本。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同时提供原文。 三、备案所有资料应由备案人签章。“签章”是指:备案人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所盖章必须是备案人公章,不得使用注册专用章。 四、备案资料应有所提交资料目录,包括整个申报资料的1级和2级标题,并以表格形式说明每项的卷和页码。 五、材料申报人应为企业申请人或联系人,非上述两种人员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核对身份证原件)。 六、申报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认真填写,并按照提交材料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到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44、45窗口)办理 |
相关附件: |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doc |
深圳市药品监管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精神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8号通告、2014年第25、26号公告的要求,自2014年6月1日起,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也改为备案。各企业办理相关备案的地点如下: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到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44、45窗口)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福田、罗湖、南山、盐田辖区企业到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办理,宝安、光明、龙华辖区企业到宝安分局窗口办理,龙岗、坪山、大鹏辖区企业到龙岗分局窗口办理。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的相关表格、提交的资料要求及流程等请到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办事指南中浏览并下载相关要求。
特此通知。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6日
GHTF格慧泰福医药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提供:1、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申报资料制作服务
2、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产品技术要求资料编写服务
3、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有关临床评价资料编写服务
4、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的其他申请事项咨询服务
5、一类医疗器械风险分析报告编写服务
6、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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