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等8家医疗机构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并颁发证书。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二日
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医疗机构名称
认定专业
证书编号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骨科、内分泌、肝病、神经内科、妇产、肾病专业
0179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普通外科、骨科、胸外、中医神经、神经内科、免疫、眼科、心血管、呼吸、消化、肾病、内分泌、血液、皮肤、医学影像(诊断、治疗)、麻醉专业
0180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感染、风湿免疫、呼吸、妇产、神经内科、内分泌、精神、皮肤专业
0181
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中医心血管、中医脑血管、中医肝病、中医肿瘤、中医骨伤专业
0182
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肿瘤、心血管、呼吸、神经内科、妇产、普通外科专业
0183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心血管、眼科、神经内科、皮肤、消化、普通外科专业
0184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呼吸、消化、皮肤、眼科、心血管、血液、肾病、感染、泌尿、妇产、麻醉、肿瘤专业
0185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小儿呼吸、小儿普通外科、肿瘤、肾病、普通外科、皮肤专业
0186
400-9905-168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信息中心
不良事件信息通报
全国医械办事指南
行业展会信息发布
信息报道
我们的服务
医疗器械注册
化妆品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医药包装服务
粤ICP备13059948号 广州格慧泰福(GHTF)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