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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的公告(第3号)(2019年 第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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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4日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国家药监局
2019年3月12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9号公告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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