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0日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GLP)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药物非临床评价研究中心)等6家机构进行了检查。经审核,该6家机构的生殖毒性试验(Ⅰ段、Ⅱ段)等试验项目符合药物GLP要求(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药物GLP认证目录.doc
国家药监局
2019年4月8日
400-990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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